职称评定人才举荐其他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11-01  浏览:4397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国粮发〔2018〕86号)工作部署,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先导,统筹推进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优先培养实施办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和第二批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以下简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批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和第二批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311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请国粮办发〔2018〕311号(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

二、推荐渠道及要求

(一)申报渠道

非国有粮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由所在单位推荐、向所属分会申报,经分会评选后,择优推荐至中国粮油学会奖励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推荐要求

1.各所属分会可以推荐不超过1名领军人才候选人和不超过1名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

2.同一候选人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重复推荐申报者将视为无效推荐申报。

3.请各所属分会择优推荐,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替人说清、打招呼等。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推荐函原件1份,需对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进行说明。

2.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推荐汇总信息表1份(见附件2)。

3.申报材料2套,推荐表(样表见国粮办发〔2018〕311号见附件1,一式 1 份)及证明材料(一式 1 份);

(二)填报要求

请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所在单位和推荐分会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报送时间

请各分会于2018年11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邮寄至中国粮油学会奖励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晓静   陈志宁

联系电话:010—68357512

电子邮箱:jiangliban@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3-6 中国粮油学会

传    真:010—68357511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1.关于做好首批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和第二批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311号).pdf

 2.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3.推荐表.rar


                                         中国粮油学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