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5日
中粮油学发〔2025〕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提升标准实施应用效果,保证团体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根据《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会将开展团体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将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的学会团体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附件1)。其他已发布实施的标准,若发现个别技术内容影响使用,主要起草单位也可向学会提出复审申请,并填写《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复审申请表》(附件2)。
二、复审内容
为提高标准复审质量,确保复审结论科学合理,重点围绕标准的协调性、先进性、可行性、时效性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内容开展复审。
三、复审工作安排
1.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召集起草组收集标准使用意见,依据《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附件3)进行自评,给出自评结果。
2.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列入复审范围的标准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3.学会组织成立复审专家组开展复审审定工作,形成复审结论。
4.学会依据复审结论,对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为继续有效;对需要修改的标准按照学会有关规定启动修订程序;对于经审查确认无存在意义的标准予以废止。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标准复审工作,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复审申请表》《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复审自评表》扫描版(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Word格式,可编辑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meeting@ccoaonline.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晓静 单友娜 李舒畅
联系电话:010-58523851
附件:
中国粮油学会
2025年12月5日